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待用快餐”是一种新生事物,从弘扬民间善举的角度来看,值得肯定,应当鼓励。但目前,从民政部门的相应职能来看,广州市慈善会是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市性慈善性质社会团体,主要是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社会上生活最困难的人,负责处理热心人的募捐、救助等日常工作事务。反观“待用快餐”,更多是一种商业行为,与慈善会的职能并不对接。
从2012年5月30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募捐条例》规定,违法募捐的组织或个人将被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假借募捐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所有的慈善项目,广州市民政局均依照《广州市募捐条例》规定进行募捐许可或备案,并在广州慈善网全面全程公开。
相关专家认为,《广州市募捐条例》出台之后,广州市慈善会也同样需要进行备案,获得募捐许可,才可以进行操作。“待用快餐”同样属于慈善募捐的一种,尽管是以食物为主,也是变相的募捐。如果该快餐店不进行备案,万一快餐出现卫生问题,或者相关部门追究钱款去向,便有可能出现纠纷。为了保持“待用快餐”的持久公信力,建议进行备案。备案手续需要联系到一个承办活动的慈善类社会组织——比如《广州市募捐条例》中规定的“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以及根据本条例取得募捐许可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这六类社会组织,并由其向民政部门备案或申请,按照条例规定组织募捐,并保障募捐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