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 > 动漫 > 吉林政协委员呼吁建立动漫作品分级制度

吉林政协委员呼吁建立动漫作品分级制度

2014-01-27 10:04:46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今年4月份,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发生一起因儿童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情节而发生的烧伤事件。这起惨剧也让人们反思:如何避免动漫作品可能产生的负效应?

  正在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表示,当前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动漫作品分级管理制度,同时对销售动漫作品的机构进行分级。

  在民盟吉林省委员会的一份提案中,对当前未成年人受到动漫作品的影响感到担忧。由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当前未成年人能够看到的违禁动漫作品越来越多。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些动漫作品抓住了他们的好奇心和展现欲望,甚至导致了一些恶性事件。

  一些政协委员建议,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也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应对动漫作品实行分级管理。对内容中包括暴力、吸毒、自杀、恐怖等情节的动漫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不得接触。同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法律法规,配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现实保护的操作性。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对于租售动漫作品的商家,应设立专区、专柜或加封套方式陈列限制级动漫作品,必须明显张贴悬挂统一的标志,不得以租售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未成年人,同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





更多企业行业资讯请查阅中国日报企业新闻频道qiye.chinadaily.com.cn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63511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关于我们      互联网举报中心     防范网络诈骗      联系我们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5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ICP:20100000002731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网站

企业新闻[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 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联系电话:010-86351199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