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企业资讯 > 王老吉再告加多宝虚假宣传 索赔金额达2000万

王老吉再告加多宝虚假宣传 索赔金额达2000万

2014-06-10 09:57:00 来源:中国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自2012年就纠纷不止,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王老吉再次起诉加多宝,索赔金额达2000万元。目前该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审理中。

  原告方王老吉称,被告在店堂告示、电视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及产品包装等各类途径发布、传播“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以及与此内容或表达近似的广告内容,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害。因此,请求三中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对此,加多宝方面昨晚表示,加多宝的数据是由国家权威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显示加多宝凉茶在2012年的销量稳居凉茶行业第一名,市场份额占比达80%以上,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 链接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官司之争

  2012.7.16

  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王老吉的商标之争暂时告一段落。之后,红罐“王老吉”广告更名“加多宝”。

  2013.12.20

  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改名广告,并赔偿原告广药王老吉损失及诉讼费1080余万元。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3.12.24

  加多宝因“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条广告语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重庆一中院判决认为,王老吉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加多宝公司索赔1000万的诉求。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63511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关于我们      互联网举报中心     防范网络诈骗      联系我们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5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ICP:20100000002731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网站

企业新闻[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 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联系电话:010-86351199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