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伦生 男,1946年10月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学院(后更名:中国政法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局副局长,副研究员,仲裁委员。在司法系统从事研究及管理工作近30年。是有突出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2007年01月23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廖伦生在广西政府立法座谈会上的讲话”演讲稿件。
历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首任法院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司法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局副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依法治桂领导小组成员、广西仲裁委员会筹建与发起人。
主要论作
《广西对外开放政策法规汇编》《抓好“四个环节”,把好“两个关”,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