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策 > 互联网保险法规或将升级出台 跨区域经营存争议

互联网保险法规或将升级出台 跨区域经营存争议

2014-05-26 09:14:50 来源:中国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有望成为互联网金融首部法规、并已向业内和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却因种种原因而陷入搁浅阶段。不过,保监会有意在更高层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涵盖人身险、财产险和中介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而非只涉及一个领域。“相较之前的《通知》,正在讨论研究中的互联网保险法规覆盖更全面、规格更高、门槛也更严。”知情人士称,这部互联网保险规范性文件将改由保监会财险部牵头,人身险部和中介部等予以协助配合。“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属于财产险公司,寿险公司与互联网的关联度目前仅限于代理合作。”

  事实上,除“监管拟出台更高层面规范性文件”这个原因之外,业界对于互联网保险“跨区域经营”的争议,也是导致《通知》搁浅的一个原因。

  根据此前发布的最后一稿《通知》(征求意见稿),“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如互联网保险产品可实现跨区域经营,将有两类人身险公司从中受益。一是机构网点布局较少的新公司或中小公司,线下销售难以与大公司抗衡,唯有通过线上销售奋力一搏;二是陷入法律障碍的美国友邦中国区,因其坚守独资模式而无法获批开设新的分支机构,制约了其在华扩张。

  但知情人士称,因跨区域经营涉及异地理赔等复杂问题,业界对此争议较大,监管层因此较为谨慎。“至于将来出台的互联网保险法规中,是不是会保留跨区域经营这项内容,目前还没有任何定论,所有的内容都还在研究讨论阶段,年内能不能出台也都不好说。”

标签: 区域 互联网 法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63511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关于我们      互联网举报中心     防范网络诈骗      联系我们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5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ICP:20100000002731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网站

企业新闻[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 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联系电话:010-86351199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