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策 > 淘宝发布新规 将禁售比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

淘宝发布新规 将禁售比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

2014-01-08 14:57:4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央广网科技1月8日消息,淘宝于7日对会员下发通知,将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在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同时,比特币挖矿硬件、软件及教程也在禁售之列。

  淘宝表示如果出现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按照淘宝的规定,扣十二分将意味着七日内对店铺进行屏蔽,同时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扣四十八分,将直接查封账户。

  以下为淘宝规定全文:

  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央行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通道。

  具体情形

  包含但不限于:

  1)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虚拟币;

  2)比特币挖矿教程等虚拟币的教程、攻略;

  3)比特币挖矿机等用于获取相关虚拟币的硬件、软件。


更多企业行业资讯请查阅中国日报企业新闻频道qiye.chinadaily.com.cn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63511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关于我们      互联网举报中心     防范网络诈骗      联系我们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5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ICP:20100000002731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网站

企业新闻[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 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联系电话:010-86351199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