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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起诉6家加多宝至少10亿元赔偿获省高院立案

2014-05-08 11:00:37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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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两年,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在“王老吉”商标仲裁案裁决两年之际,5月7日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SH600332HK00874)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和王老吉商标案相关的两个最新立案情况:一是广药集团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拖欠商标仲裁费一事在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立案,法院已立案执行。二是王老吉已正式启动对加多宝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两年间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立案起诉,索赔标的为10亿元(实际以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做出的专项审计数额为准),加多宝在全国六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广东省高级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据估算,2010年5月2日后两年间加多宝经营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润高达75亿元,此利润若经法院审核确认,加多宝将面临75亿元赔偿。

  加多宝仲裁费一拖两年东莞中院将强制执行

  据悉,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0年5月2日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2002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通过行贿手段,又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欲将商标使用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之后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陈鸿道畏罪潜逃,至今仍在抓捕当中。

  2010年,2000年签订的合同到期之后,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以收回王老吉商标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做出终局裁定: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因行贿所与广药集团签署的两份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承担46.4万余元的仲裁费用,且必须在30天内支付完毕。

  由于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效期为两年。在执行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鸿道集团始终未履行支付仲裁费的相关仲裁决定。依据法律规定,广药王老吉申请向鸿道集团财产所在地东莞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要求鸿道集团在东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加多宝支付仲裁费46.4万元,并以此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直至付清为止。目前东莞中院已于2014年5月5日发出《受理通知书》,表示将依据已生效的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决定立案执行。

  六家加多宝皆成被告,至少面临10亿元赔偿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决,认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这就意味着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权。

  为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广药集团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标的为人民币10亿元(实际以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做出的专项审计数额为准),同时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皆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据公告显示,5月7日下午,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案号为[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案。

  据公开数据估算,加多宝从2010年5月到2012年5月,使用王老吉商标所得利润或高达75亿元之巨,如果该数据经法院审定,加多宝或将面临75亿左右的赔偿。

  依法依规捍卫王老吉国有资产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唐耀君表示,本次两个立案皆选择了仲裁执行有效期将至的最后时刻,说明了广药王老吉给加多宝留了充裕的时间来履行仲裁决定,但外资企业加多宝依旧无视法律的尊严。作为国有企业,如果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裁定加多宝该支付的仲裁费和加多宝因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需承担的经济赔偿,广药不去争取,这其实也是一种国有资产的流失。广药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凉茶始祖王老吉这一186年历史的金字招牌,理由充分,依法依规!

  作为民族品牌,一直以来,在发展品牌的同时,王老吉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维护品牌合法权益。而作为中华老字号,王老吉也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为众多老字号企业做出了表率。2013年王老吉已取得150亿元的市场销售,2014年目标200亿元。王老吉正通过自己的行动,向这“将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的目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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