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挂牌督办63个省级突出环境问题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 夏品松)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发布通知,对省内63个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并按问题严重程度提出不同处理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福建省环保厅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涉重金属企业、大气污染重点防治企业、排放废水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饮用水源地和群众投诉热点企业。从督查情况看,有的企业直排、偷排、超标排放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有的企业存在违反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或者运行不正常,有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到位,有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薄弱等问题,存在严重违法排污行为。
根据检查情况,为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福建省环保厅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筛选出63个突出环境问题予以省级挂牌督办,对8个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办,对10家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直接立案处罚,其它环境问题,督促属地政府、地方环保部门在要求时限内采取限期整改、立案处罚、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等措施。
通知表明,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挂牌督办对象未按期完成督办事项,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在挂牌督办案件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