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标志着福建迎来绿色发展的新机遇。
《意见》分8个部分共24条,分析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及综合优势,明确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的四大战略定位,并提出一系列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提出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向,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先行先试,以增强引领示范效应。国家在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率先开展森林、山岭、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集体商品林规模经营试点等。
日前,福建省长苏树林就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并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十多年来,福建历届省委省政府一任接着一任干,始终锲而不舍地推进生态省建设。《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福建的生态省建设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政府就是要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强调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前提下进行。”他表示,福建省正在抓紧研究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生态和区位优势,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福建不仅具有得天独厚的良好自然生态系统,且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且多年来不懈努力,森林覆盖率长年冠居全国,具“全国最绿”“清新福建”之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