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12月31日晚间,天立环保(300156)公告称,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违背合同约定划走该公司账户的1.7亿元。但经过了解,此事其实是因为天立环保对与民生银行签署的保理合同存在误解。
天立环保公告称,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同意受让天立环保公司对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即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为2亿元,期限一年。2013年12月27日,因该笔应收账款到期未还款,民生银行将该公司在开立的一般户内的1.7亿元(保理融资额与利息)划走。天立环保认为民生银行的上述做法违背了 “该业务为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明保理)业务,采用一般融资模式”的性质。又称在与民生银行协调,希望妥善解决此事。
不过,天立环保董事长王利品在经与民生银行的沟通协调中发现,该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中,对天立环保与民生银行实际签署的保理合同的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从业务操作的层面上,无追索并不是绝对的,当转让的应收账款符合保理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时,天立环保需购买该应收账款。因此,该公告中称民生银行违背合同约定这一说法不妥。他同时因公告对民生银行造成的声誉影响深表歉意。
天立环保表示,天立环保与民生银行正在缔结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双方拟对节能环保事业构成长期的互相支持,关于“保理扣款事件”双方正在密切接触,并本着长期互利原则,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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