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湖南乾银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电子订购系统低调上线,当天也是国内《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法案施行的第一天。
乾银珠宝因此成为了第一家在《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法案施行后,正式对外营业的开展商品现货交易业务的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前一日,记者有幸采访到了湖南乾银珠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平连女士。黎董事长谦虚有礼,对记者的问题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据黎董事长介绍,乾银珠宝于2014年1月1日上线的原因,就是想沾沾当天是国内《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法案施行第一天的喜气。
采访中最大的亮点是黎董事长非常专业的解读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法案。
黎董事长认为:
在中国,各行业靠天吃饭,看“大老爷”的脸色行事。察其言,观其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她从六个方面深度解读了《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法案。
一看帽子与文号。
帽子代表交椅排序:发文单位商务部、央行、证监会,三巨头秩序井然;文号是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显然,国内商品现货市场的推手和主导方是商务部。
由此可解读为商务部门对国内商品现货行业的态度起决定作用。
二看权责界定。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品现货市场的规划、信息、统计等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也有相应的工作界定。
由此可以解读以下两点:
1.市场规划、管理的权利归商务部门,相应地治乱之责也由商务部门承担。再一次说明商务部门的态度对行业命运起主导作用。
2.证监会具有认定非法期货的权利。潜台词:现货市场,你玩你的,别抢我们期货的蛋糕!商务部你管好自家娃,我不愿插手惹麻烦,别惹我!
三看内容实质。
交易模式、交易对象界定清晰,但又留有活口。第九条之(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也是可以的!紧接着“第十条: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在“不得”所界定的禁区和“可以”所圈定的自由区之间,还有缓冲地带。这些缓冲地带值得尝试。政策风险度取决于巨头们尤其商务部门的态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该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尺度的差异,可能直接导致各地市场发展差异。某区域该部门严而瞎管,则行业必凋零;该部门宽而会管,则行业必有大发展。
四看严厉程度。
第十条是重复以前的政策规定,没有宽紧程度上的变化,属于对前期各巨头们劳动成果的尊重。无须过多解读。
五看政策取向。
巨头们几经斟酌,出台了这个规定,难得是要扼杀现货商品交易么?
显然不是。解读至此,眼前一开天地豁然开朗。证监会承担不起扼杀之罪名,商务部也难对自己的孩子下手。那只能理解为用心良苦,是为规范行业发展。
六看巨头意图。
11月22日《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出台。在此之前11月21日,商务部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重点任务之“(七)鼓励特色领域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再看商务部今年5月16日公布的《商务部2013-2014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公示》中,有不少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的老面孔。
以商务部门的一贯政策及行为去评估,可以明显体现商务部门对于该行业重视、扶持、鼓励的态度。
后记:
商品现货电子交易是我国投资市场的必要补充,是长远的发展必然趋势。只是目前的利益博弈格局下,哪个部门都不足以将其扶正。后续如何发展,就看勇敢的开拓者了。真正追求长远稳健发展者,放手大胆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