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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告奇虎索赔千万获判5万 法院建议互利共赢

2013-12-23 09:34: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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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及周鸿祎在微博上发布诋毁言论侵犯了名誉权,百度网讯公司(以下简称百度)诉请海淀法院判令奇虎和周鸿祎连带赔偿100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奇虎及周鸿祎删除相关微博(已删除)并赔偿百度5万元。

  >>百度诉称

  奇虎侵权索赔千万

  百度诉称,奇虎在新浪微博“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中发布,“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周鸿祎在“周鸿祎微博”上,转发奇虎博文并发布不当评论,侵犯了百度名誉权,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奇虎和周鸿祎立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侵害内容,并赔偿百度1000万元。

  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上,奇虎辩称,公司在微博中的言论均有众多网友爆料为依据。尽管奇虎言论没有侵权,但为减少双方争议,已主动将相关涉案微博言论删除。

  周鸿祎辩称,自己没在奇虎任职,现为该公司的控股公司奇虎360技术有限公司的CEO。自己在新浪微博中发的两条微博,和百度没关系,但为减少争议也已主动删除,故不同意百度诉求。

  >>法院判决

  奇虎与周鸿祎赔5万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1日至13日,奇虎和周鸿祎所发的微博均被网友评论并转发多次。就双方主张发表上述微博言论是根据事实情况及“网友爆料”,不构成名誉侵权的说法,海淀法院认为,第三方是否收取百度不当钱款的事情没有确认。海淀法院认为,奇虎与百度业务有一定重合,周鸿祎作为奇虎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在百度报道奇虎关联产品负面新闻的情况下,发表上述侵权微博,也有一定原因。奇虎与周鸿祎在诉讼过程中已均将各自侵权微博删除,客观上也起到了停止及减少侵犯名誉权不利后果扩大的效果,故建议双方公平良性竞争,互利共赢,以维护企业形象并承担社会责任。最终,海淀法院判决奇虎与周鸿祎连带赔偿百度5万元。

  □相关案件

  百度诉奇虎首席隐私官副总裁谭晓生一案也于前日审结。海淀法院认定谭晓生侵犯百度名誉权事实成立,从而判决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共10条(已删除),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3万元。

标签: 百度 奇虎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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