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 > 产业动向 > 福建14种饮料糖果乳制品不合格 多为微生物超标

福建14种饮料糖果乳制品不合格 多为微生物超标

2014-05-07 08:58:00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日对外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发现,部分桶装水、酱油、乳制品等不合格。

  据通报,本次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抽检数据显示:一是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二是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糖果、果冻等食品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目,其中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达到44批次。三是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本次监督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具体不合格食品情况和企业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

  根据通报,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为6.56%。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并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

  其中,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及时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将采取市场抽样、异地抽检、轮流检测等方式,在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基础上,集中问题突出的重点食品品种,继续实施食品国家专项监督抽检,同时加强对监督抽检工作质量检查,倒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倒逼食品监管部门从严监管,保证生产安全食品。








更多企业行业资讯请查阅中国日报企业新闻频道qiye.chinadaily.com.cn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63511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关于我们      互联网举报中心     防范网络诈骗      联系我们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5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ICP:20100000002731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网站

企业新闻[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 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联系电话:010-86351199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