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私募基金“阳光化”再迈新台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7日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将于2月7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纳入正规军之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无需再借助信托账户。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初步构建了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化的自律管理体制。
星石投资总裁杨玲表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正式启动对私募行业意义重大。此次,协会颁布的“登记与备案方法”为私募基金进入大资管领域提供了具体监管细则,私募基金从此正式被纳入监管范畴。
此外,监管层也会对私募基金提出更严格的自律合规要求,需要从投资、交易、市场等等多方面深化公司治理,严防触碰“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三条红线,在员工行为规范、销售营销、后台营运等方面都要向其他规范的大资管机构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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