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郑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10月24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该名单库,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即可查询。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并公布信息的举措,使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有名脚下无路”。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截至4日17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点击量已超过18万次。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说:“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被大幅挤压。”
据了解,全国法院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慑于被纳入“黑名单”受到信用惩戒,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黑名单”半数系抗拒执行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5634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
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
失信者融资渠道被“掐住”
最高人民法院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已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
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以规避金融信贷风险。这些措施相应地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对其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鉴于“黑名单”的威慑效果,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上升。
目前,很多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时,均事先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查询,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将此作为是否与其交易的重要参照和考量。一旦发现交易对象存在失信情形的,也可避免与其交易或要求其提供更多担保。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证监会、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单位展开合作,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共同实施信用惩戒。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扩大失信信息的利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