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晚会主题定为"让消费更有尊严"

据了解,晚会将主题确定为“让消费更有尊严”,倡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有尊严,遇到权益受损,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拒绝“忍气吞声”详细>>

工商总局:收到消费者投诉七日内应予处理

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详细>>

2014年315将实施新规治理“霸王条款”

除了北京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的6条霸王条款并实施检查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12月23日也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将从2014年3月15日起开始施行。详细>>

知假买假可索赔 职业打假存争议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对“知假买假”后向商家索赔的行为予以支持。这一规定,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让争论多年的问题有了说法。详细>>

央视315晚会重点关注互联网理财领域

央视315晚会筹备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总导演史亚东透露,今年晚会将关注汽车、家电、食品、卫生、消费电子、旅游购物等传统领域,另外电子商务、互联网理财等互联网领域也将是关注重点。详细>>

有了后悔权能否维好权

网购来的商品,不想要了怎么办?即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多名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公众关心的三大热点展开探讨。详细>>

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

新规: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点评:新《消法》实施以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诉基本原则,许多消费者不得不放弃维权。现如今,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无疑有助于增强企业产品担保责任意识,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更加便于维权。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新规: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点评:新《消法》赋予消费者“后悔权”,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在新型消费方式及消费渠道中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那些仍在担心网购难退货而迟疑的消费者大大松了一口气,放心大胆地“往前走”了。

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新规: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点评: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骚扰事件。新消法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将有效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更加利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新规:新《消法》将现行《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一”修改为“退一赔三”,并增加了“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的规定。此外,新消法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

点评:法律应当要有足够威慑力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来支持消费者将维权进行到底。否则,消费者手里没了利器,商家就不会真正尊重消费者,消费者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上帝”。同时,首次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是中国法律向前迈进的一个标志。

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新规:新消法对于消费者协会的身份、职能等方面也进行了修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点评:公益诉讼所针对的纠纷是比较特别的,涉及到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权益,例如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侵害的就是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利益,消委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确立公益诉讼条款,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又迈出了一大步。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强行交易

新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

点评: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或不合格的服务总是缺乏维权依据。如“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等总让消费者哑口无言。 新消法明确规定,将让消费者有法可依,将是消费者维权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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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盘行动”受追捧文明消费成时尚

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46省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号召广大消费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光盘行动”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时尚。 更多...

2.共同维权显力量苹果终结“霸王条款”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苹果公司维修服务执行“双重标准”进行曝光。在新闻媒体跟进报道下,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介入督促下, 4月1日,苹果公司向中国消费者公开道歉,并修改了相应的售后维修政策和格式条款内容。更多...


3.新《消法》开启维权新里程

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新《消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新消费,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开启了我国消费者保护的新里程。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更多...


4.互联网金融迅即升温监管空白谁来填补

互联网金融正裹挟巨大能量,成为传统金融的变革者,对传统金融模式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但在这股洪流中,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保护、资金安全、风险控制等,还有很多监管空白,这也是新《消法》实施后将要迅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更多...

5.发改委根据《反垄断法》开出最大罚单

8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进口奶粉企业的反垄断开展调查,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条例相继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美素佳儿、恒天然等六家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资金处罚,总计处罚金额高达6.7亿元,是我国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更多...

6.游客无辜受损 企业粗暴行为受谴责

9月13日,载有1659名游客的“海娜号”邮轮在韩国济州被扣,导致所有旅客无辜滞留,被迫中断旅程。中国消费者协会及时发表声明,谴责这起因经营者之间的经济纠纷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粗暴行为,要求企业尽快解决事端,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更多...


7.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这部涉及亿万旅游者切身利益的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具体规定。《旅游法》依据《消法》和旅游行业特征,明确了游客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并对强迫购物等众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潜规则”予以严厉禁止。 更多...


8.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出台

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历时近13年,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尘埃落定,这意味着国内汽车消费者在购车、用车、修车过程中合法权益将更有保障,汽车消费纠纷的处理也终于有了更具操作性的法规依据。 更多...

9.“转基因食品”引争议

10月,61名院士上书政府呼吁转基因水稻产业化之后,导致转基因食品引发前所未有的关注。在“挺转方”和“反转方”的公开辩论中,消费者没有看到希望得到的权威表态,反而更加担忧餐桌安全。 更多...

10.北京工商清除“霸王条款”

12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清除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费”、“严禁自带酒水”等长期受到诟病的行业“惯例”均在查处之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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